是我,我们一家人都会寝食难安的。”他背靠在沙发上,长腿放到了茶几上,整个人放松地瘫坐。
“我上次晕倒,是因为血糖低!不是因为身体的问题。医生不都说了吗?”
“总之,你要多加锻炼!你要是每周能运动三四个小时,那就能健健康康的。”应阳也懒得再辩驳,淡淡嘱咐。
“我知道啦!我儿子这么关心我,我肯定要多加锻炼,不能让你担心!”杨芳初的声音软如少女,听得人的耳朵很舒服。
应阳听着这把声音,倏地想起了醉得一塌糊涂的林娇。
那时候,小小的女人靠在他的怀里嘟囔时,也是那样柔软的语气。
“你忙你的吧。我就不打扰你了。”
“嗯。”他淡淡地应了一声,挂断了电话。
宽大的书房静得连针掉在地上都能听到,房间里昏暗一片,连灯都没有开,他就那样瘫坐在沙发上,望着天花板发呆。
第一次看到她,是在教学楼和艺术楼之间的那条青石板路上。
那时候的她,穿着土得要命。
老土的黑衬衫搭了一条破洞牛仔裤,脚上踩着小白鞋。
脸上的神情呆呆的,五官很一般,但皮肤很白,在阳光底下近乎透明,眉毛的形状很好看,是他最喜欢的形状。
本来,他以为她不过就是一个普通的小师妹。
却未曾想到,她是余温的室友,导致之后每一次见余温时,都会见到她。
他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渐渐对她多加关注的,只知道,第一次真正有那种悸动的心情是在学生会出游时。
那一天,她穿了简单的白色衬衫,简单的黑色铅笔裤,脚上踩着小白鞋。
明明是老土的打扮,却叫他刹那失神。
艳阳下的安静少女,笑靥如花,直直地撞击他的心脏,让他的呼吸频率不自觉地升高,心跳咚咚地跳动。
用了挺长的一段时间,他才弄明白,原来那就叫心动。
那之后,他每一次看见她都会莫名地心跳加速,明明紧张得要命,却为了隐藏心思而故作深沉,那种感觉,真叫人着迷难耐。
毕业之后,因为工作的缘故,一直很忙,他再次见到她时,她已经准备去斯坦福当交换生。
他记得,她走时也是简单的白色衬衫和简单的黑色铅笔裤。
可她回来时,却完全变了样。
她变得自信了很多,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仿佛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