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烈的节奏中,气氛燥得太快了。
露天现场的音乐节和夜店那种土嗨截然不同。
夜店是以大功率音响来构筑一种封闭式的狂乱,重点在于黑暗、封闭、强光强声的重刺激,再辅以酒精的麻醉、美女的挑逗,来形成性激素的剧烈释放。
或者再简单直白点讲……
就是用非常粗暴的手段来激发原始欲望。
夜店的核心目标是刺激消费,手法一点都不高明,但是针对性极强。
色欲、放纵欲、虚荣心,三种大欲人人都有,只是在夜店里会被激发得格外迅猛燥烈。
夜店从来都没有放长线钓大鱼的说法,更没有可持续发展的方略,历来都是以最快的速度把玩家的精气神压榨一空,让人空虚又忍不住沉迷。
在整个过程中,美女、酒精、排场、舞台才是重点。
至于音乐……只是个噱头罢了。
而现场的音乐节完全是另外一种风格。
空旷的露天场地,天然的就不具备那种封闭空间的压抑感和麻醉感,这会让听众进入状态更慢。
但是于此同时,空旷的场地却又能带来自由和轻松。
会让人更加专注于音乐本身。
一旦聚集的人数足够多,便会形成一种澎湃的合力,放大所有情绪。
或许可以称为情绪共振?
总之,现场体验永远强于电视或者CD,足球如此,演唱会如此,摇滚、歌剧、交响乐概莫例外。
所以,露天音乐节的重点必须是音乐。
只要音乐的质量立住了,根本不需要那些盘外招来勾动低级欲望,几万人的共振足以令任何人乐在其中,享受到那种纯粹的愉悦。
不像夜店那么猛烈,但是持续的时间更久,结束后仍然回味悠长,不上头,不伤身。
在夜店里谁能持续蹦迪两个小时?
在音乐节现场就可以!
并且是情绪始终高涨,快乐加倍的那种。
圈内对此早有公论——参加过迈阿密音乐节的兄弟们,90%以上都对国内的夜店失去了兴趣。
无他,阈值拔高得太多了。
其实汪大少在此之前并不明白这个道理。
他干得最漂亮的地方,就是没有省钱,请来了一群真正的大咖。
现场这玩意,每个环节差一点儿,效果就是天壤之别。
因为壕无人性,请来的十几位大咖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