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汪言的形象愈发的神秘,而神秘在很多情况下意味着强大和有话题。
津津乐道的猜测,同样是热度,对不?
歪掉的楼,终于渐渐拉了回来,网友们开始讨论立法议题。
绝大部分中立路人都是支持的,水军太讨厌了,尤其是那些收国外黑钱的,能控制一下,甚至抓起来判刑,简直大快人心。
就在汪神的威望持续UPUP的时候,成老八差点没疯。
“卧槽尼玛的黄狗,木得篮子的坑哔!”
成老八在工作室里来回转着圈圈,破口大骂。
小弟有点不解:“哥,您慌啥子?就算立法能成,又哪有那么快哟?管咱屁事!”
理论上是没错,但是成老八有自己的道理。
“你懂个锤子!”
暴骂一句,才开始絮叨。
“我TM怕的是立法么?我TM怕的是现在的风潮!”
“啊?!”
“傻哔!”
成老八对小弟的敏感度彻底绝望了,回手一巴掌拍向小弟后脑勺。
“立法再快都得是明后年,到时候大不了转行,肯定追不上八哥我。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立法么?
我最怕的……
是TM的热度啊!
是TM汪言那崽子的背景啊!
是TM言出法随裹挟的大势啊!”
(⊙?⊙)
啥瘠薄大势,到底能影响到咱什么啊?!
小弟仍然不懂,却不敢问了。
成老八气得要死,回身去铁皮柜里翻啊翻,翻出两份文件,照着小弟扔了过去。
“来,给我读!”
小弟懵哔又委屈巴拉的捡起文件,磕磕巴巴的开始读。
“关、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等刑事案件,呃,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哥,到底啥意思啊?我初中肄业您又不是不知道……”
成老八仍在爆炸状态中,继续骂。
“你TM的动动你的猪脑子想想!
关于咱们这行,原本是没有特别清晰的法条做依据,只有最高法在13年颁布的《解释》以及14年颁布的《规定》两份文件。
算是初步明确了侵权赔偿、责任划分、过错认定、量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