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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时尚的休闲装,也是一套一套的。
长短款羽绒服。
呢子、羊毛大衣。
其中不乏曾经的名牌、高档货。
事实上,除了吃饭睡觉,王徒很少在房间里待。
自然而然,也不会去打开衣柜什么的去看。
平时换衣服也急,让叶诗雨赶紧随便找一件就穿了。
他始终以为,柜子里全是她的衣服。
女人的爱好不就那么几样。
“你的衣服呢?”王徒微微有些诧异地问。
“有好几件呢,不过叠在床头柜下了。我又不像你,天天见不同的人,我出门少,不用太多衣服。”
叶诗雨笑了笑。
王徒除了去外面打仗,一般在星火镇时,不太喜欢穿质地坚硬的军服。
因此,这些衣服,全是她动了小私心,找张强偷偷要的。
每一件,都是精挑细选。
所以看似王徒随意穿着的衣服,走在街上,也能吸引一连串的火热目光。
要把他打扮的英俊潇洒,风光无限,人人为之崇拜和爱戴。
这样的话,才能增强大家的归属感。
叶诗雨细致地想着。
也许以后,自己不会是他的唯一。
但他,却始终是自己的全部。
“行吧。”
王徒把叶诗雨揽在怀里,轻拍她的头发,“把西装全部取了,腾出位置,挂你的衣服。”
都末世了,还穿个毛线的西服,干的又不是什么正经工作……
不过全名牌,价值不菲,也不能暴殄天物。
恩,可以给铁公鸡送去。
这家伙天天在机场风吹霜打,倒是吃了不少苦,算是赏他点物质上的奖励。
挑挑选选的,王徒最终看中了一件两人皆喜欢的灰黑色大衣。
洗漱完毕,换上,穿着出了门。
天色灰白一片,居然正有细小的雪花从寒风中飘落下来。
先前那样大的一场雪,不知还有没有。
然而赶着星火镇过年,王徒还是希望见点白来增添气氛。
虽然,也许会耽误机场建成后的一系列计划。
他到底是从大风大浪中走来的,对于所做的任何事情,经常会提早做好思量。
总不能因为气候作出改变。
适应环境,见机行事,按照总的计划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