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
试想想,人家那些不缺钱的高端作者,比如说‘不及汪伦送我情’的李白,肯定看不上这五百、一千文的。
因为李白的诗,分分钟都卖上几十上百贯。
但是!
李重觉得,除了李白,应该还是会有不少的平民作者,会对此产生兴趣。
而且……
他这主打的,就是一个平民化。
最好是人人都能来投稿。
并且……
这么做,说不定还能进一步地调动平民阅读的兴趣。
试想想,你自己是一个平民,你的文章居然能被印成书,那你不得把你八大姑三大姨的都叫来观摩。
顺便……
假若是出来一个小神童,小小年纪,便已经是能够作诗,这诗能被印成书都还不要紧,竟然还能得到五十文来作为奖励。
那家里人会多以自己的儿子自豪。
当然!
李重也深知,这么做,是没什么竞争力的。
相比起分成的模式,这样的吸引力实在是差了不要太多。
但现在不是没有那样的条件么?
也只能是这样了!
先把大家创作的热情都搞起来再说,以后的事,再慢慢地一点点找机会改进吧。
李重给孟郊拟了一个类似契约的东西。
“我对这立契约,不是很了解,你回去给修改修改,尽可能地把我这上面所列的,都落实下来。”
“然后……你就可以拿着这个东西,去找人征稿。”
“征到的稿子,你先拿回来,由我审阅。”
“等审阅通过了,到时候……我就会让人给你打钱。”
孟郊听完了李重的话……
讲道理!
他明明是水陆转运从事,试协律郎,怎么还做起这样的事来了?
不过……
殿下都已经是吩咐到了,自己好像不做也不行。
那就只能是把东西都收起来。
总感觉……
殿下给自己分配的任务似乎是越来越重了。
就是有一点……
好像都不是什么正事。
好像没有办法发挥自己所长。
如果是别的时候,那他肯定就要闷闷不乐。
毕竟……
我可是学的如何辅佐君王,治理天下,你却让我做这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