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意外的不是很热。
丁峰和助理小诗诗来到了拍摄场地。
位于时尚芭莎总部的摄影棚。
进屋之后,苏忙就在里面,看见丁峰,忙握手致意。“丁峰先生,你好。”
而丁峰也客气的和苏忙打招呼,“苏姐您好,讯姐总和我提起您,您是咱们时尚界的no1.这次就看您了。”
苏忙忙捂嘴笑道。“哎,讯姐太客气了,丁先生也太客气了。来来来,我给你介绍下摄影师,徐澈。”
那边,一个爆炸头,长指甲还染着粉红色,头发则是渐进七彩色的男人,扭动着腰肢走了过来。
真的是彬彬有礼,女了女气的。
他娇媚的看着丁峰。仿佛在看着宝藏一般。
“哎,芒姐,这位就是阿峰吧,真的,真的好像一座希腊雕塑啊。好像仔细拍摄,细细打磨。”
那男人抛了个媚眼。
“阿峰,你好,我是徐澈,你可以叫我wendy。我们这次的主题,是高贵的堕公子。希望偏哥特忧郁风格。服装也以巴洛克为主,至于头发,我希望能染成金黄色,您觉得怎样?”
怎么样?当然是不怎么样呗。
金黄色。我是大金毛吗?
土嗨土嗨的不丑吗?
歌手在这个时期,其实染发的不多,但是也不少,受到韩流的影响,这时候流行的染色是酒红色,枚红色,棕色和金色。
包括亮金色和淡金色。
不过…..
金毛真的很丑哎,以后看起来,一定会成我的黑历史的。
不过,说真的,现在的染发技术,那都是一次染色,洗干净,然后漂一次,然后上色,加热固定。
工序复杂点的呢,就是淡金色。大概要漂三到四次,把颜色整体降到最低。然后在上色。
虽然看起来,淡金色是比亮金色好一点。
但是依旧很丑好吗。
你说哥特式,你说堕公子,那为什么不漂染成奶奶灰?
奶奶灰然后带个圆片眼镜,手里拿个怀表。
想想都会湿好吗?
话虽然这么说,但是没人试过,现在的时尚杂志,就好像刚才提到的,就是哪几种颜色。
酒红,玫红,棕色,金色。
这些都是流行色。
再说回染发,平时丁峰不染发的,因为据说会伤头发,伤发根。若干年后会变得和大秘密一样,发际线老高老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