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点开文章看了一下。
就是个普通的新闻,口气也平实的很。
福斯公司霍达克先生联通将近十位导演和制片人,状告《惊声尖笑》侵犯电影版权。
对于这件事,我公司安然先生发表看法。
这部电影意在致敬,没有抄袭任何电影的任何片段,只是单纯的致敬而已。
口气平淡无比,似乎浑不在意。
网友们全是大写的懵逼。
你那还没抄呢?就差把人家全部还原了……
可你要仔细说起来,好像也算不上抄袭吧?
青春恐怖片一贯套路如此。
你撞死人,就不许别人撞死人了?哪有这种事。
至于从头杀到尾,那这种电影可就多了去了。
《十三号星期五》!
《月光光心慌慌》!
《致命弯道》!
《猛鬼街》!
那个不是从头杀到尾,血浆爆棚。
这特么还真算不上人家抄袭。
只不过人家把这个套路搞到喜剧片里,你就受不了了。
没过半小时,网上另一篇文章就出来了。
作者名字比较古怪,叫“达拉崩吧”!
虽然拗口,不过人家一片文章写的倒是让大家看的觉得非常在理。
“听闻《惊声尖笑》被福斯公司,联手其他将近十位导演和制片告上法庭。”
“为什么被告上法庭?其实我觉得不是内容上的问题,而是市场争夺的问题。”
“《惊声尖笑》以1000万成本,到今天已经拿下1.6亿票房,回报率之高,让人不禁目瞪口呆。”
“但在这些人眼里,就是不可原谅的罪过……”
这篇文章,根本就没提电影内容如何,直指问题要点。
不是因为抄袭的事,就是眼红人家,想搞人家。
话说的非常露骨,也非常在理。
本来《惊声尖笑》因为过度解读,现在就有一票忠实粉丝。
而且这个圣诞档的电影,质量普遍不好,大家就有点怨声载道。
安然这篇文章,成功的激起了大家对迪斯公司的怨气。
“说的好,我看根本就不是什么抄袭的问题,这篇文章说到重点了,就是眼红人家赚钱了!可你们没这个本事,干嘛眼红别人?”
“我的天,迪斯公司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来?太让人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