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鲍夫走出机场,丁云峰在几个伦敦差老,以及众多白肤洋人惊异的目光中。
坐着绘有史密斯族徽的四轮马车,哒哒哒离开伦敦机场,前往坐落郊外的史密斯庄园。
听着鲍夫介绍道路两边掠过的一栋栋英伦风格的建筑,丁云峰暗中端详着这架本该失去实用价值,现在还在强撑一个伦敦老牌贵族脸面的精致马车。
内壁的金漆很斑驳,踏板在颠簸路段,不时发出嘎吱响,本该柔软的天鹅绒坐垫,变得又扁又硬……
以上种种迹象,丁云峰大致判断得出,史密斯家族的经济状况,貌似有点拮据。
眼见马车离开市区,鲍夫依旧喋喋不休,还想帮自己介绍前面那段土路与维多利亚一世那只猫的关系。
丁云峰忍着笑意问道:“鲍夫,你也是在伦敦警务厅上班吗?”
“哦!是的,没错。不过,我不是常规的岗位,而是,你懂的……”鲍夫支支吾吾,最后冲着丁云峰耸耸肩膀。
呵呵,可能别人不懂,可我还真的懂了。
就凭你这张本·米勒的喜剧脸,我就知道,你这个苏格兰场精英,将来还有一个同事叫做强尼·英格力。
借口旅途劳累,丁云峰合上双眼,暗暗回想《憨豆特工》的剧情。
原本坐汽车,大约二十分钟就能从伦敦机场来到史密斯庄园,乘坐马车,却是耗了快一个钟头。
事实也如丁云峰预料那样,史密斯庄园虽然占地很大,在巅峰时期,应是伦敦屈指有数的大贵族,但在现在,这个贵族明显有些家道中落。
不再喷水的喷水池,已经开裂却没钱修缮的凋像,以及得知客人临门,刚刚拔掉杂草的凋零花园。
丁云峰越看越满意,一个经济困顿的老牌贵族,简直就是天然的盟友——非常Nice。
可能约翰那份带着火漆的亲笔信还没送来,暂时接到长子电话的史密斯家族,只是派次子接待丁云峰。
家主史密斯伯爵,身穿一套考究的燕尾服,握着手杖出来露了一个脸,然后他就坐上马车,前去市区拜访友人去了。
“丁,你放心,伦敦的生活节奏不比港岛。
无论明天,还是后天。我带你去报告都没问题,我母亲的家族,正好在苏格兰场做管事呢……”
……
利用钞票开道,加上一周过去,正直的约翰爵士,那封印着家族纹章火漆的亲笔信终于送到。
丁云峰从史密斯家族的贵客,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