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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军功酬爵(3 / 4)

代的爵位系统,其实只分三个层级。第一级是“公”,指的是“为王卿士”的比方说周公、召公、单公,以及“王者之后”的宋公,至于诸侯各自关起门来称公,皆僭越也。第二级是“侯”,如齐侯、晋侯、鲁侯,等等。指分封在王畿外的亲附诸侯。第三级是伯、子、男。伯是畿内的小国。比方说毛伯、原伯、秦伯跟通“霸”的伯(诸侯之长)含义不同;子多为夷狄之君,如楚子、徐子、莱子等;男是附庸小国,如许男、宿男、骊戎男等。

所谓“五等爵”,既然基础就是虚构的,那么也就没有复兴之理,这不是恢复周礼啊,只是借周礼的名义单搞一套罢了。

其次,周代的封爵都有采邑。如今的爵位则除了王、公两种外,都只有食邑而已,若说恢复,难道又要割裂中国,各据疆土吗?这种历史的倒车可不能随便开啊!

所以是宏辅的建议,是在秦汉二十等爵的基础上,重新设定民爵系统,并因应情势,把官爵系统严密化。

其实有些话大家伙儿都只敢藏在心里,而不敢明宣之于口。但当政者自能心领神会。陈长文为什么要“恢复”五等爵?不是崇尚周礼,而是为了把军功爵向官僚爵作转化。秦汉之爵。多偿军功,所以只要在战场上斩获一枚首级,便可获得最低等的爵位公士。无军功者,即便你位居卿相,也是不能够封爵的。

西汉初年尚且维持这一制度,而且例无侯位不得拜相,所以宰相之位基本上都拿捏在军功贵族手中。到了武帝的时候,觉得相权太大,应当裁抑,于是特命文士公孙弘为相,并且法外开恩,封他平津侯丞相封侯即源于此。

那么既然没有军功照样封侯,军功的荣耀便连年下降,民爵逐渐式微,终于不命,这也是一个主要的因素。陈长文建议“恢复”五等爵,就是要彻底排除民爵,而只命官爵,并且这官爵还跟军功不再挂钩无疑,这是有利于官僚阶层的稳固和上升的。

但同样支持官僚制度的是宏辅却又有另外一番考量,那就是不希望彻底消除民爵,从而使得军功贬值,军人的地位下降,进而导致民间尚武之风被逐步摒弃,老百姓全都变成了统治者随便搓圆捏方,侵略者一打就垮的乖绵羊。当然这话不能明着说,他只能提醒天子,蜀贼尚在,凉州亦未彻底平定,国家只有保持了从上到下的闻战而喜的风气,才能顺利一统天下啊。

为此他重新拟就了一套制度,分爵位为二十五等:一公士,可比百石吏;二少士、三中士、四上士,可比比二百石与二百石、上二百石吏十二为公大夫,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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