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化城外有很大的一片开垦土地,上面已经种植了今年的夏季小麦,等到秋季就可以收获优质的小麦了,而城里的人也可以吃油油的大碗宽面了。
想着城里人心里就美得很,这时田野上,农夫们一个个拿着锄头准备回城了。
“哎,老王走啊。”
这时有农夫大声叫道,老王这时还在闷头的锄地,处理杂草,这些该死的杂草总想跟他的麦苗抢土地,抢营养,这就很讨厌,必须斩草除根,才能让他的麦子长得更好,打出更多的麦子。
现在归化城好啊,他以前在陕北的米脂县过活,那个地方是真穷啊,穷到什么程度,穷到知县穿的裤子都露着腚呢,当然那是他们开始不知情况,后来县里出来了大贼寇,叫做李洪基,哦,对了现在有人叫他李自成,带兵打进了米脂县,这才在那个穿着破衣的知县家里搜出了一万两银子。
一万两啊,足足两大箱子,白花花的银锭,当时他就在远远看了一眼,就觉得心脏跳动都加快了,不知道这该死的知县这么有钱,为啥穿衣服的裤子还要打着补丁。
后来,后来就更有趣了,知县被大贼寇李洪基,李自成啊,枭首示众,脑袋挂在了城门口之上,自己当时还跟着鼓掌呢。
至于为什么鼓掌?不知道,反正感觉自己脑袋上的父母官被干掉就有一种畅爽,可能是对这些以前作威作福县官的一种仇恨吧。
其实不单单是县官,大明任何一个官被杀头,老王觉得都应该鼓鼓掌,也不管这个人是好是坏,再说这年头大明的官有好的吗?
县官被杀了,老王以为自己就要过上好日子了,可是没想到灾难来了,县官死了,李自成得到了银子,可是并没有得到粮食,这些年,年年有灾荒,那里还有粮食给大军吃啊,大家伙吃的粮食都不够,县衙的官仓就更加没有粮食了。
然后呢,李自成的大军也缺粮食了,开始李自成说大家都是老乡,他用银子买,不过这年头银子再好,那里能顶得上一口粮食,毕竟饿肚子的时候,你可以对着掺着麦麸的杂面馍馍咬一口,肚子也会饱一下,可是从来没见过有人对着银子咬一口,肚子就饱了啊。
因此大家伙都是不愿意跟李自成换的,然后灾难就开始了,李自成见自己的部队换不回粮食,顿时就翻脸了,开始派人挨家挨户的抢劫,人家不给,他就杀人,然后烧了这家人的房子,告诉这家人,这是帮他们。
只有把房子什么的都烧了,大家伙才能跟着大军走,跟着大军走就可以抢劫下一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