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生第一次,程砚宁有点懵。
也是平生第一次,他觉得手足无措。
那一瞬间,整个世界好像突然静止,从小到大许多人和事,一一定格成画面,从他眼前划过。
他那个英俊暴戾的父亲失踪前一天,甩门而去的背影;他那个放浪形骸不知羞耻的母亲蜷在客厅沙发上抽烟的侧影;还有年幼却面无表情的他,数着日子攒钱,货比三家购买摄像头的身影……
他从小就喜欢帮助人,以此换取足够深厚的来自陌生人的喜爱和信赖,他能抓住每个一闪即逝的机会,也能永远地、冷静地权衡利弊,对周遭的一切做出最精准的判断。
他从不发火,从不失控,能将所有怒气和怨恨一压再压,只给脸上留下礼貌矜持的笑容。
很多时候他觉得,这一切好像与生俱来的本事,或者说,本能。
他是能完全掌控自己情绪的人。
直到甄明珠出现,他因为她,一而再再而三,甘之如饴地打破底线,也因为她,时常控制不住自己的喜怒哀乐,情绪被她牵引,快乐和生气,有时候就在一秒之间。
如果说三年前救她那一晚让他心疼崩溃,那么一年前酒醉那一晚就让他恐惧后怕。
他从未想过,自己会有需要酒精麻痹神经的那一天。
他也从未想过,他会在喝了酒以后,做下那样的事。
心里有一头猛兽,再不遏制,伤人伤己。
病床上清醒过来,他听到甄明珠去了韩家的那一瞬,不是恼怒生气悲哀绝望,而是庆幸。庆幸她抽身离去,自己还可以收拾这一场残局。
舅舅不止一次委婉地建议他看心理医生,他拒绝。
提前出院、清扫房间收拾旧物,出尔反尔争取名额,再然后,顺利出国。
他用一年多时间冷静,回到了最佳状态。
可是他不曾想,机场里一个照面,胸腔里一颗心再次蠢蠢欲动。
她不是记忆里那个姑娘了,远没有那么鲜活灵动,乖巧可爱,可他依旧能老远地,隔着往来人影和一层玻璃门,凭着一个侧脸,准确无误地将她认出来。
她出落得美丽娴静,随时随地,举手投足都引人注目。
她边上时常陪着的那个女孩,明显比她更活泼好动,眉眼间也有她曾经神采飞扬的影子,可鬼使神差的,他的目光,永远能第一时间捕捉到她。
那个女孩好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她的过去,也让他看到,自己的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