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晚饭(1 / 2)

回到紫藤苑,荞麦忙叫人端热水来。主子膝盖上肯定青紫了,得好好的敷一敷。

“奴婢先给主子敷一敷,若是严重,去福晋那要些膏药吧。”

沐瑾摇摇头:“不许去麻烦福晋,一点小事,无妨的。”

“怎么是小事?”荞麦急了:“这要是有了伤痕,明儿格格还怎么侍寝呀?可不能错过这个机会呀!”

沐瑾嘴角抽了抽,无奈道:“我没觉得疼,应该不严重,明儿早上看看吧,若是不好再说。不许什么事儿都去麻烦福晋知道吗?”

福晋说是说“有什么需要尽管来说!”可要真的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儿都去找,福晋恐怕就要厌烦了。

小丫头,这是客套话啊喂!

荞麦无奈,只得作罢。

正是三月底的时节,春衫单薄,沐瑾皮肤又颇为细嫩敏感,两边膝盖上掌心那么大一块格外鲜红,掺着些淤紫,周边雪肤一衬,分外触目惊心。

荞麦和小葱脸一白,低低惊呼。

沐瑾倒是一脸淡定:“我真的没感觉疼啊,好了荞麦,你膝盖上怕是也有伤,一边去吧,这儿有小葱就行了。”

沐瑾坚持,荞麦只好走开。沐瑾又支使小葱去给她拿干净毛巾,趁机将药泉水弄了不少到盆中,清洗过后叫来荞麦,让她就着自己的水清洗清洗。

荞麦在庄子上早已习惯了这样,谢了主子,便用起来。

清洗之后荞麦眉目舒展,喜滋滋笑着道:“之前还有些疼,清洗干净,现在好多了呢!”

沐瑾一笑:“嗯,我也这么觉得。”

高粱取回了食盒,荞麦和小葱连忙摆桌。

看到食盒里的菜肴,两个丫鬟脸色都有些难看,沐瑾看了也微微蹙了蹙眉。

格格的份例是四菜一汤,菜是两荤两素。从这方面来说很合规矩,只是这卖相、这品质、甚至这温度,都挺没眼看的。

时候不早了,沐瑾也懒得多事,默默吃饭。

夹了一筷子鱼,浓烈的鱼腥味刺激得沐瑾压根没法子将那鱼肉吃入嘴里放弃了。

看了一眼桌上的菜,罢了,还是吃白米饭吧。

四爷府中的白米饭味道还是可以的,很香。

吃了大半碗饭放下筷子,沐瑾说道:“你们也快去用晚饭吧,这几天恐怕大家都要辛苦些了。”

荞麦、小葱忙道“不敢!”,收拾了桌子,自去用饭不提。

等用过晚饭回来,荞麦一脸的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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