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并并不担心遭遇她,听了掌柜所讲的故事,没有人会对这样的女子生出畏惧,相反,他们心中更多的还是同情。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在于,他们身旁早已经有了一个几近于神的存在。
试问一下,你每顿都吃猪肉,再见到一只猪在你面前跑,你会不会害怕?就算这是一头重达四百斤的超级大肥猪。
答案是否定的。
前来黑瞳故居的,不仅仅只是聂风、步惊云、秦霜三个人,还有君临的十三名大头目以及三十余名手下。
秦霜执掌君临以后,深知自己武功非但不能与叶锋相提并论,就算是聂风、步惊云也不能比,他只能在为人处事上改变,谨慎就是他最大的特点。
自他执掌君临以来,小心翼翼,从来不曾轻视任何一个对手。准备在天邻小村歇脚后,他便命手下对方圆十里进行的详细的搜查,因此也只有一小部分人遭难。
很不凑巧,遭难的人基本都是神风盟和惊云道的人。
千金之躯,坐不垂堂。那些下属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立即有一个大头目道:“帮主,我们先进去探查探查。”
秦霜却摆了摆手,微微吸了口气,沉声道:“这次的对手不一般,你们还是不要白白牺牲。你们负责周围警戒,我和风师弟、云师弟前去查看。”
爱惜手下,以心换心,这又是他的一个优点。
“是。”那大头目感激地瞧了秦霜一眼,一挥手,数十名君临帮众立即围绕着黑瞳故居散落开来,将之重重包围。
黑瞳故居是一栋非常大的大屋子,四周血腥味便愈混浊,混浊得令人有点神不守舍似的,周遭更像是弥漫着一片薄薄的血雾,尸如血红色的小雨点。
因这血雾,甚至有些瞧不清那大屋子的模样。
“风师弟、云师弟,我们进去看看到底有什么蹊跷。”
聂风点了点头,步惊云一言不发,已经施展身法,朝那栋大屋掠了过去。
血腥味越来越浓,肉香也越来越浓,一种不祥的预感袭上三人心头,接下来看到的一幕,更令三人瞪大了眼睛,一阵反胃,隔夜饭差点儿没吐出来。
血手印!
大屋门外,按了无数的血手印,同时还有如河水一般,滔滔流出来的鲜血。
“就在这里!”秦霜浑身打了一个冷颤。
他才说罢,聂风、步惊云已如一阵风般掠了进去,然后便看到着偌大的破屋,所有墙壁皆涂满了血,问中还夹杂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