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了一句话,他三个月前杀了奴家一家五口,夺了奴家。这三个月来,只教奴家种种取悦男人之法,最近又迷上了天下第一美人,还未来得及要奴家呢。”
苏玉珍媚眼如丝道:“爷杀了他,那是给奴家报了仇,奴家……奴家要报答爷,奴家以后就是爷的人了。”
哦?这倒是意外之喜。
叶锋却一把将她推开,笑道:“若要报答,其实还有别的方法,譬如马上带我去林仙儿跟玉箫道人相会的地方。”
苏玉珍脸色苍白,声音坚定道:“爷杀了玉箫道人,奴家跟姐妹们就一定要跟着爷的。”
叶锋大乐,莫非咱自带泡妞光环?转念想了想。
懂了。
自己没杀玉箫道人,她们便一定要跟着玉箫道人。自己杀了玉箫道人,她们便一定要跟着自己。只因她们不跟着自己,便无处可去,便不知该做些什么。
说白了,就是存在感啊价值感啊这些东西。
这该死的人性!
叶锋摇了摇头,不置可否地笑道:“你们还是带我去他二人相会的地方吧。”
……
……
两个时辰以后,天色已黑,繁星闪闪。
道路已经越来越崎岖,再穿过一条百丈长的小道,叶锋便来到一个小镇,镇外有一个小楼,小楼之中,还有一抹粉红色的灯光。
只要玉箫道人杀掉自己,他今夜便会回到这个地方,跟林仙儿相会。
叶锋轻笑一声,走上小楼,可不等他敲门,门已经打开,一个黄莺般清脆动听的声音,从小楼上传来:“叶锋叶公子请上楼来。”
开门的是一个小姑娘,她就像一只云雀,叽叽喳喳道:“快进来快进来吧,小姐早就知道你要来了,但没想到你来得这么早,人家还以为要等到三更以后哩。”
无论是谁,面对这样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姑娘,也难不听她的话。
叶锋自然知道她叫铃铃,铃铛的铃,别人摇一摇,她就响一响,别人不摇,她就不响的铃铛。
她的人生,也当真如铃铛一般。
也许是年轻,不够坚定;也许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也许是李寻欢不够主动,不,应该说不为所动,一动也不动才是。明明倾心李寻欢,却将身子给了吕凤先,而后死于吕凤先之手。
叶锋笑道:“你叫铃铃是吧?初次见面,无以为敬,忠言一句——千万莫要学你家小姐,随便跟人上床,尤其是那‘银戟温候’吕凤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