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这是什么神仙展开?前言后语之间都不需要一点点衔接吗?你们理科的果然都很会‘聊天’啊。”芬格尔吃了一惊。
“对不起,忽然想起,不方便回答就算了。”
“有什么不方便的?那是我辉煌的战史!情场不朽的丰碑!”
谷芬格尔猛地坐起,
“我也曾是人见人爱的A级啊!在我入学的头几年,我也是你这种游戏花丛无往而不利的好汉,倾慕我的女生在情人节排队送巧克力给我,躲到我不得不把它们哪来做巧克力酱,够我抹一年的早餐面包了!”
“所以是有女朋友的?后来分手了?”楚子航认真地看着他。
“理科男说话真是伤人。”芬格尔捂胸。
“抱歉,我只是想咨询一下...如果你喜欢一个女孩,从来没表白过,她就要嫁人了,你会跟他说吗?”
“你是关心那个废柴路明非的心里健康吗?”芬格尔明白了,“我估计我不会说......”
“那么你的选择跟路明非一样。”
楚子航若有所思地打开一罐可乐,不知为何,路明非的事总让他响起那个男人,那个明明是个英雄却要把自己伪装成废宅的超级混血种,直到死,他也没告诉过妈妈他真正的身份。
“我为什么要跟她说?”芬格尔一瞪眼,“我会选择先爆掉新郎的狗头!”
楚子航沉思了几秒:“如果他不说,被隐瞒下来的感情就一文不值。有一天他会带着这种感情死掉,甚至没有人知道,那为什么不说?”
芬格尔又仰天裁倒在床上:“感情这种东西,有的人很值钱,有的人就很垃圾。比如路明非的感情就一文不值,凯撒能给诺诺的路明非都给不了。感情是个神圣的字眼儿,但不是硬通货,不能用来换吃的,别因为喜欢谁就觉得自己的感情很珍贵啊朋友,他那种没用的感情,还是尽早忘掉比较好吧。”
“可你刚才会说你会爆掉新郎。”
“每个人不同啰。比如你这种神经病,你一旦喜欢上了什么女孩必然惊天动地,如果她要嫁人,就算花车已经出发,你也会一枪轰掉车轴去抢人。”
芬格尔说,
“但路明非是个软蛋,就算凯撒邀请他做伴郎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绝,他会穿得西装笔挺地站在诺诺背后看她嫁进加图索家,回来灌上两瓶红酒睡得像头死猪。他最凶狠的一面也就是在《求生之路》里举着霰弹枪冲向成群的僵尸,一边轰僵尸一边流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