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依旧响彻整个迪厅,绚丽夺目的五彩灯光跟着节拍时明时灭,舞池中央,穿着暴露的女人与浑身酒气的男人挤在一起,数着动感音乐的街拍摇摆,人类最原始的欲望在酒精的催化下被释放,一切都歪歪扭扭的,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荷尔蒙气息。
没人注意到刚刚发生的一切,所有人都沉浸在狂欢之中,尽情释放在白天被压抑的原始欲望。
白天吃饭,晚上造娃,这便是人类最最原始的欲望。
叶晓坐在沙发上,漫不经心地喝着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狗都不喝。),他一向不喜欢喝酒,虽然这里是酒吧,端着一杯可乐喝有点奇怪,叶晓并不怎么在意。
为什么要在意这些普通人的眼光?他们不过只是一群愚昧无知的低等生物罢了。
叶晓其实很早就到这个酒吧了,甚至比赵孟华还要早,他也很早就看到了陈雯雯,不过他一直都没有出现在赵孟华和陈雯雯的视野之中,知道赵孟华的目光开始频频往陈雯雯那边看的时候,他才选择出现。
那几个混混单纯只是个意外,叶晓也没有料到都二十一世纪了,还有这种纯纯的流氓在社会上存活,这种低等生物中的渣滓活着纯粹是在浪费社会资源,这种渣滓就应该直接入土去死,他们连呼吸都是在浪费空气。
其实叶晓心里最先冒出的想法是将这几个流氓直接用君焰火化,也算是为人类社会做点善事了,不过考虑到自己的身份,他还是忍住了。
虽然非常讨厌那几个流氓,不过他们反倒为叶晓创造了一个隆重登场,英雄救美的机会,不过他这么做不是为了陈雯雯,而是要刻意营造出这种气势给赵孟华看。
陈雯雯以前是赵孟华的女朋友,心里上赵孟华对陈雯雯已然还有占有欲,他可以像扔掉一个过期的玩具一样扔掉陈雯雯,但他不想别人为陈雯雯出头。
平常也不会有人为陈雯雯出头,因为他赵孟华在同学这个群里等同于老大,没人愿意跟他唱反调,毕竟谁也不愿意被别人排斥,正常人的心里本质上都是从众的,不管对错。
但叶晓就是要这么做,从众?笑话,这群愚昧无知的蝼蚁怎么可能让他从众?他就是要当着赵孟华的面替陈雯雯出头,而且还有够霸气,够引人注目,他就是要从所有方面都把赵孟华踩在脚下,让他体会一下当年路明非的感受。
当然了,仅仅只是当着赵孟华的面替陈雯雯出头还不够,叶晓的计划肯定不仅仅如此,他之所以让昂热把凯撒输给自己的那辆布加迪威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