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时激战的林中来啦。
“当啷”一声,张禄终于抽出了长剑,然后毫不犹豫地就再奔山洞而去。
其实应对目前情况,最明智的觉决策是背着山洞狂奔,争取尽快返回东黎郡城请来帮手——虽然只是数息的功夫,估计嘲风就已将洞中诸人全都废了,而一对一自己绝对不是他的个儿。但张禄却想到了更深一层:自己是被黎剑池招揽来的,吃他的,喝他的,然后逢有危险就先撒丫子跑路,这象话吗?就算自己豁出这张老脸不要了,今后还有可能继续在东黎侯府存身吗?
起码黎剑池是生是死,我得先搞清楚了才成。不可再深入洞窟,若在空旷处对战,张禄对自己的闪躲、逃跑之能还是颇有信心的,肯定打不过嘲风,但不一定逃不出生天去。前后较量过两回,嘲风有多大斤两他也很清楚——刨除掉满血复活的特异功能外——如今长剑在手,不至于一招都挡不下来。
“宵遁符”能将人转移至百丈之外,搁后世就是三百多米,以张禄如今的脚力,怎么也得跑个半分多钟,等来到洞窟之外,真的连黄花菜都凉了——生死搏杀,命争一线,顷刻间事,嘲风早就打死了吾丘勇,并且击翻才刚坐起身来的黎剑池,按住了他后心大穴。
张禄在洞外一探脑袋,嘲风便即察觉,当下冷笑一声:“你胆子倒不小啊,还敢回来——也罢,我便放汝一条生路,回去向东黎侯禀报,就说他侄子在我手中,有本事尽可遣人来救!”
张禄怒斥一声:“贼子尔敢!”挺胸直闯,朝着嘲风面门就是狠狠一剑刺来。
他想得很明白,嘲风既然要他回去传话,估计是不会当场取自己性命的,而如今全军尽没,只剩一个自己,竟然连血都没吐上一口,身上毫无带伤迹象,要是返回东黎侯府,又该怎么交代?你是畏死偷生,早早跑了呢,还是根本就是跟嘲风暗中勾结嘲风的奸细?我得当着黎剑池的面跟对方再多交两招才成,最好杀得惨烈一些。
嘲风倒想不到张禄如此刚烈(其实不是),倒也毫无畏惧,左手仍然按着黎剑池,右掌当即打出。他掌风虽然也未能及远,总比普通长剑攻击范围要广,张禄的剑尖还没能沾着他皮肉,估计掌风便能将其全身笼罩。所以才不闪不避,大大咧咧地正面相扛。
谁想张禄这一剑并不走实,才到半途,突然硬生生地又撤回去了,随即就站在洞口大骂:“恶贼,若有胆量,便出洞来与某大战三百回合!”
嘲风差点儿笑出声来——这小子哪儿学来的套话?还三百回合,我要十合取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