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齐政所说,嘉谷与违约合作社的官司有结果了。
虽然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合同法》,合同纠纷需要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及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三十多个合作社,要在十多个地区起诉,诉讼起来颇为麻烦,但这终究不是什么复杂的案子。
更何况,无论是嘉谷还是当地政府,都无意让其变成旷日持久的诉讼。
最早吃官司的江南省回民乡合作社,也第一个得到了判决。
——以社长为首的回民乡合作社管理层,因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嘉谷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分别被判决不同程度的拘役并处罚金。
——判决回民乡合作社合作社对解约负主要责任,并依据合同相关违约条款赔偿嘉谷公司各项损失。
这原本就是一个聚焦了很多目光的案子,在各方的推动下,时不时有媒体追踪报道,只要和社会没脱轨的,都知道了这么一桩官司。判决一出,多少目光重新聚焦过来。
而对于判决结果,显然没有达到所有人的预期。
有人觉得轻了,有人却觉得重了,网络舆论因此又掀起了新一波讨论。
“但轻重与否,其实只有当事人才感受最深。”记者武镭带着这个观点,首次踏入了江南省回民乡。
武镭是首次来到这边采访,但他没少看同行的采访视频,一踏入这片地界,就感觉很不一样了。
正值春播季,本应是一片繁忙的种植基地内,却弥漫着一股萧条气氛。
很多农民认为打官司是件丢人的事情,输了的官司更是丢人至极。现在他们见了记者能避则避,再无半点被告之前面对媒体的积极性。
武镭想了想,直奔合作社而去。
合作社门口大门半掩,一位头发半白的老人家靠在躺椅上,眯着眼仿佛是在打盹。
里面有激烈的争吵声传出来。
“大家都嚷嚷着要退社了,社长又不在,怎么办?”
“别跟我提社长了,要不是他的煽风点火,我们怎么会落得如今的下场?”
“怎么办?只有一个办法,散了算了!”
里面的人一听这话就像炸了锅。
有人嘴里叽咕着:“都说合作社好,哼,好个熊。”
有人抱怨:“早知道是这个下场,我也不入社了。”
武镭不用看场面,光在门口听着声音,都能感受到他们的火气与迷茫。
说心里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