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能不眼馋?
美国某些媒体认为,只要作者小麦能够延续《暮色》的情节和文笔,那么《暮色之城》系列有望成为后“哈利·波特时代”的魔幻巨著。
或许这里面有吹捧的成分,可是《暮色》的畅销和话题度是实打实的。
即便将来《暮色之城》改编电影后,票房和投资回报率逊于《哈利·波特》,也应该能大赚一笔。再加上电影周边产品创造的利润……罗总岂能不动心?
他这才答应麦小余的交易条件,帮忙联络大鳄,劝说对方同意联手在美国成立发行公司,捎带手的帮着麦小余解决霍健华危机。
可是大鳄们都是老司机中的老司机,岂是好相与之辈?
即便麦小余展现出足够的潜力,又有罗总的积极奔走劝说,没见着兔子也不会轻易撒鹰。
他们的意思是,将来萌人筹拍《暮光之城》,他们可以参与投资,但是在美国成立发行公司,那就没必要了。
国产片在全球影坛市场属于非主流,美国华人虽多,除了明星大腕的主演的古装武侠片和程龙的时装动作片外,其他的基本赚不到钱。
赚不到钱又何必费力不讨好的搞什么发行公司,运作国产片的海外发行呢?
爱国有很多条路,何必非选这条路?
罗总碰了一鼻子灰。
这时候麦小余使出杀手锏:在美国成立发行公司,不用他们拿出真金白银,公司运作所需的资金,由《四月的爱情》剧组的投资方和唐朝共同承担。
理由很简单——有仇报仇,以直报怨!
我跟你们远日无怨近日无仇,你们却故意踩我,我进行猛烈还击不应该吗?
起初麦小余没想过强吃唐朝,他的想法是:只要有几个大鳄联手施压,让唐朝和煤老板一起赔付两三亿没什么难度。
两三亿华元换成美元也有好几千万,足以支撑发行公司的运作,对于唐朝和煤老板来说,也不至于伤筋动骨。
这下有大鳄动心了。
按照麦小余的整个套路,大鳄们基本没有什么风险,即便将来发行公司破产,他们也没有任何损失,无外乎就是施压的时候,搭进去一点人情关系罢了。
虽说人情也值钱,可是跟潜在的收益相比,不算什么。
再者说了,发行公司真干成了,勉强也能折算成政治资本。
于是,在对萌人进行评估、又调查了麦小余在娱乐圈的经历后,先后有六方产生浓厚兴趣,并最终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