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大的野鸡正烤得呲呲冒油,香味扑鼻火候恰到时候。而火堆旁还另有一只冒着热气的青铜小鼎,里面不知煮着什么东西。
除此之外,火堆另一旁的石桌上,摆着三只金黄果子,以及任平生那只随时不离手的酒葫芦。
任平生在火堆旁随意盘膝坐下,对沈默示意道:“坐吧。”
沈默也不拘谨客气,在任平生对面坐下。任平生揭开青铜小鼎的盖子,一时热气腾腾,同时散发出一阵浓郁的米香味。
沈默微感诧异,因为他看到那小鼎里煮着的正是米饭,而且米粒颗颗饱满,色泽晶莹剔透,只一看便知与寻常稻米绝不相同。沈默在此数日,期间也仅仅是用那不知名的果子充饥,现在突然闻到那烤鸡和香味浓郁的米饭时,顿觉肚中咕咕作响起来。
任平生见他如此神色,也只是微微一笑。沈默略觉尴尬,不由脱口问道:“先生,此地何来的米饭?”
任平生淡淡道:“此地虽自成一方天地,但灵蕴浓厚,所以万物生长尤胜外界之盛,区区几颗稻米,又何足为奇?”
沈默不由恍然,心想必是这法阵中气候和灵气远比外界更温和浓厚,所以就连寻常稻米也受灵气滋养要比外面寻常百姓所种稻米更为不同。他又问道:“敢情这稻米也是先生所种了吧?”
任平生点了点头,拿起一个竹筒削成的碗,从小鼎里舀了一碗米饭,随后递给沈默:“吃吧。”
“多谢先生。”沈默接过米饭,见没有筷子,就随手从地上抓了一根树枝,折成两截后随意在衣服上擦了擦,就权当筷子用了。而后他颇为感慨的说道:“真是没想到,像先生这般的绝世高人,竟也会做农耕之事。”
任平生却淡然一笑,说道:“如果一个人在一个地方一直待了数十年时间,那么他就会做出很多从前都不会去做的事,对我而言,那也不过就是些打发时间的消遣而已,不值一提。”
沈默默然点头,忽然想到人生在世,很多事情都是需要毅力的,而如果要像任平生这样只在一个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的地方连续待上几十年时间,也同样是需要极大的毅力才能做到,因为和漫长的时间相对应的,往往就是最难熬的寂寞。
沈默扒了两口米饭,只觉入口软糯生香,顿时胃口大开,两三下便吃完了一碗。任平生瞧他这般吃相,也不觉哑然失笑,说道:“这米饭本就是为你煮的,尽管吃饱就是,不够的话,这只野鸡味道也很好。”顿了一顿,又微笑问道:“味道如何?”
沈默也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