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也是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真怂。
“我要一箱可乐带走!”
点餐台前一个听起来有些耳熟的声音,让李沐沐下意识地抬头看去,而对方似乎也察觉到了她的视线,转头看了过来。
两人四目相对。
王云霄,在清河中学,乃至于在整个天门市南通区街面上都声名显著的大混混,手下兵强马壮且心狠手辣,据说还有当街杀人的记录。
过去当街杀人算不上什么大事。
但是在经历过政府两轮严打之后还能在街头如此嚣张跋扈,这就很吓人了。
这是李沐沐从蒋茵茵口中了解到的有关于王云霄的个人信息。
确实是个狠人,这一点李沐沐能看得出来。但除了当街杀人的罪名之外,在别的方面似乎也没有什么劣迹,相反还有那么一点侠义心肠,为了寻找素不相识的蒋茵茵四处奔走,过后也没索取什么报酬。
难道就因为他杀人,所以要畏惧他,鄙夷他吗?
别的人或许可以,但李沐沐不是双标狗,这种话说不出口。
杀人也分很多种情况,有可能是正当防卫,他既然现在能这么逍遥快活,肯定是有他的道理。
至于说他背后有什么靠山,李沐沐是不太信的,真有大粗腿可以抱的人,何必去做混混?
她讨厌他的理由……当然也不能说是讨厌,李沐沐自认为心胸开阔,很有容人之量,嗯,是这样的。
只能说有一点小讨厌,因为这人很没有边界感,什么正经人会大半夜跑到别人家里心安理得地吃面条啊?
还看见她手边的蒜了。
这要是以后江湖上流传出李大小姐吃一碗面就一辫子蒜的传闻,她的名节可就毁了呀!
李沐沐在心里犹豫,要不要装作没看到他,毕竟双方从各种意义上来说都谈不上熟悉。
但王云霄已经走了过来。
王云霄的视线落在了她面前的笔记本上。
坐在西餐厅里喝可乐吃牛排的美少女确实很养眼,但她手里那个熟悉的本子就不那么美丽了。
这个笔记本怎么会在她手里?
等会儿……那我兜里这个是什么?
王云霄抱着侥幸心理回到特务局打听了一下,没想到还真在门卫室的失物招领处找到了自己的笔记本。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丢在这里的,幸好自己回来问了一嘴。这个本子对于他来说还算是一件有价值的辅助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