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者,前后左右,周旋进退,越沟堑,登丘陵,冒险阻,绝大泽,驰强敌,乱大众。逢敌接战,要求能做到疾如锥矢,战如雷电,解如风雨。急疾捷先,是克敌制胜的关键。其长处在“驰骤便捷,利于邀击奔趋,而不宜于正守老顿”。
若说步卒作战的要点是保持阵型,骑军作战之要点,便在灵活机动。每有骑军对阵步卒,逢上步卒结阵稳固,不易展开攻势的时候,骑军方面常常会派出骁将,率少量的勇士驰骋奔出,冲突敌阵。把敌人的阵势搅乱,然后大部队随后掩杀。
敌人的阵势一乱,上级找不到下级,下级找不到上级,听不清金鼓,看不清旗帜,等于瞎子、聋子。再多的人也只不过是一盘散沙。
步卒强调阵型,一个有机的整体。名将用兵,“如臂使指”。一支优秀的军队,作战时就像是一个人,让什么地方动,什么地方就动。忽然胳膊、腿都不听大脑的指挥了,大脑也指挥不到胳膊、腿了,必败无疑。
骑军冲突以乱敌阵的战例,多出现在对阵步卒之时。骑军对骑军,这种战例不多。
然而高延世自恃骁勇,往日在毛贵麾下时,每有接战,不管敌人是步是骑,通常的战法都是率少则十数、多则数十的勇士,先迎敌而上,持槊冲突。他也端得勇武,十有八九,都会把敌人搅乱。乱了敌阵之后,大部队再紧跟着奔驰继入,扩大战果,常常就此获胜。
他的这种战术,看似简单,却全是依赖他本人的勇猛。换个将校想学,怕也是学不来。却有个弊端,如果遇上的敌人中有勇武与他不相上下的将领,遏制住了他的突阵,那么,首战不利,军中士气受到打击,这么勇猛的主将居然都冲不跨敌阵,再战,获胜的可能性就小了。
察罕军远驰奔至。这队骑军来的皆为精锐,一人兼马,一个人有两匹战马。距离海东营垒还有十数里的地方,停了一下,全军换马。
这每个士卒所有的两匹战马又各有不同。平常骑乘的算走马,专门用来赶路的,边儿那一匹不骑的,乃为战马,非到临战,绝不乘用。要比走马神骏,高大威猛、冲力十足,又久经训练,能听指挥、不惧战阵。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战马也是相同,千马易得,神骏难求。
一匹好战马能助的士卒如虎添翼。前辽与前宋曾有过一次战争,宋将列方阵而待,阵营很坚固,辽军无从下手。辽军的先锋就召诸将,问谁敢先出阵冲突。有一个侍卫就说:“若得骏马,愿为之先。”可见一匹好马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