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卫罗兰皱了皱眉,不悦地说道。
“不……骑士大人,几个月前拉罗娜的贫民区还不是这个样子的,这都是约翰大人和精灵朋友们的手笔……”
向导连忙解释道。
“约翰?精灵?”
弗兰克挑了下眉。
“是的,约翰大人说了,改变要从身边做起,要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正如《生命圣典》附录之首,《生命、权利与斗争》中所言: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如果连自己所处的环境都无法改变,又谈何去改变这个世界,又如何去追逐希望?”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光明与希望并不会自己到来,而是要行动以来,以自己的意志去追逐……”
“而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改变自己的精神面貌!让自己的生命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
“也是因此……约翰大人才带着大家重新修缮贫民区……”
“嗯……这其中还要感谢精灵们,据说他们很多也是约翰大人的仰慕者,追随约翰大人,传道生命信仰,也正是他们,在约翰大人的指挥下,利用神奇的魔法改善了大家的生活环境。”
向导眉飞色舞地说着,神情上满是对神眷者约翰的尊敬,以及对生命教义的推崇。
看到他这个样子,弗兰克忍不住问道:
“你也是生命信徒吗?”
向导点了点头,骄傲地说道:
“回骑士大人,早在约翰大人来到拉罗娜的第一天,我就成为生命信徒了,不仅如此,我们的家人也都成为的生命信徒!”
听到这里,弗兰克心中一动:
“你也住在贫民区?”
“是的。”
向导点了点头。
弗兰克的表情彻底变了。
现在,他真的惊讶了。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贫民区的绝大多数居民,一直都浑浑噩噩地活着,作为被城市遗忘、被贵族遗忘的存在,他们的地位甚至不比那些黑市里的奴隶高多少。
没有希望,没有未来,甚至随时有可能被发泄的卫兵和乱入的强盗杀死,又或是卷入黑帮的斗争,死于非命……
就连弗兰克,也完全不看好他们。
他知道现在帝国病了,想要推翻这个腐朽的国度的话,需要得到民众的支持
然而,他所看好的民众,其实指的是那些多多少少受过一定教育的平民……
这就要提到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