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谜团终于解开。
如无意外,这位大帅哥肯定也是吸血鬼,奇怪的是,为什么对自己另眼相看?
“真是无上的美味,喜欢运动的人类,血液也是这般鲜甜可口,如果不是来的比较匆忙,真想把你圈养起来,当成提供血食的宠物。”
达蒙特甩开被吸光血液的麦奎因,意犹未尽地说道,嘴角沾满血液,双眼溢满血光,无比贪婪地看着他们,如同扫视待宰的猪羊。
另外两个吸血鬼,同样张开大嘴,咬断手上女生的脖颈,疯狂地吸食起血液来。
斯特梵满脸痛苦,却又无法阻止他们的行动,在场的男男女女吓得转身逃跑,达蒙特没有阻止的意思,反而大笑道:
“跑吧,用尽全力的跑吧,你们跑得越欢快,血液的味道就越好,我最喜欢品尝这样甜美的血液了。”
“咦,你们为什么不跑?”
看见林肖仍然站在原地不动,达蒙特奇怪地问道,上下打量他,突然眼睛一亮,狂笑道:
“你是——具有特殊体质的人类?太好了,实在太美妙了。
斯特梵,老哥真的爱死你了,你居然能找到这样极品的血食,难怪要举办派对把他引来。
我亲爱的弟弟哟,有这么好的东西,你怎么不提前通知老哥?幸好我今晚不请自来,否则岂不是错过了如此美妙的血食。
不行,这样的血食,不能一次性吸光,必须把他养起来,每天都为我们提供鲜美的血液,想想这样的日子,我已经忍耐不住了。”
说完,他指着林肖,对另外两个吸血鬼命令道:
“去把他拿下,记住,不要伤害我们的极品宠物,他是我们未来美妙生活的保证,一根头发也不能少了。”
另外两个吸血鬼,扔开被吸光血液的女生尸体,满嘴血液地朝林肖走来,脸上同样露出兴奋的表情,他们,也很想品尝这样美味的血食。
两人尚未走到跟前,一直站立不动的林肖,突然往前一蹿,出乎意料地窜到他们面前。
两个吸血鬼疑惑不解,不知道他想干什么,刚准备出手拿下他,一柄燃烧着火焰的战斧,狠狠砍向他们的脖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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