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答应欧阳雪薇的请求,但是接下来的几天,莫一只是陪着两个人逛街、喝酒、蹦迪。迄今为止,还没有谈过任何工作事情。
欧阳雪薇不着急,莫一自然也不急,那种事情,本身就虚无缥缈,他对制造灵水,一点都不感兴趣。因为这本不是人力能够做到的事情,如果不是欧阳雪薇苦苦哀求,他才懒得理会这种异想天开的事情。
李梦瑶和欧阳雪薇,两个人都非常有钱,是名副其实的富婆。
特别是李梦瑶,她从来不在乎钱,不管买什么东西,只要喜欢,价格根本不是问题。特别是与酒相关的东西,李梦瑶收藏室里面的酒,恐怕可以买上一栋不错的大楼。
是一整栋大楼,不是里面一间门店,而且在市中心的位置,差不多相当于九位数的样子。
欧阳雪薇具体有多少钱,莫一不清楚,但是她的薪酬,绝对是个天价数字。
能够跟李梦瑶混在一起的人,就没有普通角色。
几天的时间,两个人砸出去几百万,连眉头也没有皱一下。
一件衣服几万块,是稀疏平常的事情。
欧阳雪薇喜欢买衣服,不管走到哪里,她都会将最贵的衣服收刮一遍。
李梦瑶也跟着买了不少,但是莫一,却从来没有见她穿过。
依旧是那身我行我素的运动服,几十块钱,就可以在地摊上买一套。
遇到好酒的时候,李梦瑶却绝不会心慈手段,几十万的珍藏酒,她可以拿来当水喝。
只有李梦瑶自己的时候,并不会有太多麻烦,没有多少人会注意到,她这样一个穿着普通的女孩。
但是欧阳雪薇站在他们身边的时候,三个人都会成为人群中的焦点。
就像自带聚光灯,黑暗之中,他们只是一个普通观众,当聚光灯照到他们身上,也就变成故事中的主角。
欧阳雪薇是倾国倾城,祸国殃民,李梦瑶貌若天仙,下凡的九天玄女。
两个女人站在一起,想不引起别人兴趣都难。
蜜蜂天生需要采蜜,两个女人都属于那种特别香甜的花朵,而且是特大号,黑夜中的明珠,指引着所有蜜蜂,向她们身边靠近。
辛苦的只有莫一,作为一个护花使者,他必须挡掉这些前来采蜜的蜜蜂。
一个人被二三十个人包围,那种滋味一点不好玩,主要是他有种做冤大头的感觉。
“有一个修真者在身边,还真是件方便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