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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章 壮汉进了丽春院(1 / 7)

想到此处,高夫子忍不住,又抽了一口凉气,王启年再次苦笑,“下官也是不得已,明知道这是圈套,却也不得不往里头跳”说到此处,却是长叹一口气,指挥使骆思恭能躲,他却是无论如何都躲不掉啊!

“这想那郑国蕃,也是读过圣贤书的,想必不会如此罢!”高夫子先安慰自己,为何?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国舅爷是唐三的恩主,唐三是他高夫子的恩主,若国舅爷倒了,大家都没好处。

只是,他想到当日大兴县那个翩翩少年,顿时底气就不足了,郑乖官今年怕才十五岁罢!正是热血沸腾的时候,哪里有我这等养气的功夫

年轻人嘛!热血冲动,这并不算什么稀罕事儿,尤其这个年轻人手底下还有着无数的大军,还是刚刚自漠北打过鞑子,胸中滚烫热血激昂,一滴血滴在地上恐怕都能兹兹冒烟,无论如何,这都不是不可能的。

想到此处,高夫子顿时脑海中神识飞转,比上了考场做八股文章还要锵锵几分,心念电转之下,居然就被他想到了一个主意。

当下他破口就道:“服色等第,严谨僭越,违者,决五十七下,有司禁冶不严,从监察御史究治”

王启年闻言一愣,这世上,如闻人奶奶那般妖孽人才毕竟罕见,眼珠子一转就能从自家脑袋犄角旮旯找出曾经读过的书上字里行间里头对自己有利的文字,而高夫子作为一个有功名在身的读书人,混的不怎么好,只好帮人代写讼状。也就是所谓的状师讼棍,后世叫做律师,当然了,在大明,状师不是什么好职业。大抵是读书人没钻谋到官绅行列里头,不得已之下为之。

正所谓,术业有专攻,王启年虽然是累世的锦衣世家出身,却也不可能熟读大明律法。尤其是朱元璋这个自诩恢复汉家衣冠的皇帝乃是泥腿子出身,他当初颁布的《皇明大诰》里头有不少,还是沿袭了元朝的一些律法,当然了,比起鞑清全部照抄大明律,只是把[明]字给挖掉换了个[清],那又强到天上去了。

高夫子所说。便是出自皇明大诰,事实上,属于已经不怎么使用的律法,当然了,在大明。没有废除这一说,当初闻人奶奶斗倒大兴县令,用的也是明大诰,这明大诰虽然已经不施行,但若谁犯下罪来,哪怕是砍头的罪过。只要家中藏得有一本明大诰,那也要按惯例罪减一等,杀头变流放。

这条律法的意思是说。每个职业所穿的衣服,要符合身份,不能僭越,不然的话,就要板子打屁股五十七下,而若是官员看见这等情况又没搭理。就可以说得上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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