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如此情况,李业心里面想的只有一点,赶紧把他撤换掉。
“军师大人,我还是不理解为什么少帅要把太郡放弃掉。”
“我以前就是太郡人,我知道太郡真的比咱们的邺城郡富庶,并且人口众多,这无论哪一点都是我们所急需的,为什么我们要放弃这里啊?”
另外一名小参谋一边帮着把地面上面的纸张合理的摆放起来,一边看着李业询问。
“文赫,你想想咱们一共大约有多少军队?”
“我感觉一两万人还是有的吧。”
“那你觉得一两万人是防守一个战略要地易守难攻的郡好呢,还是防守一个富庶的郡好呢,还是按照你们的想法两个郡全都防守好呢?”
李业听到眼前这个叫文赫的参谋敢于向自己发问,他十分欣赏。
不懂就不要装懂,敢于发问才能得到真正的答案。
“如果只有这些军队的话,我们可以放守两个郡,但是,但是我们可以吸纳太郡的百姓,让他们当兵啊,这样我们就有足够的军队的,太郡近百万人口,我们拉出五六万让的军队还是可以的!”
说到后面,文赫越说越有底气,是啊,太郡那么多百姓,为什么要抛弃呢?
“一只军队的练成可不是短时间就可以训练出来的,你觉得,我们现在还有时间吗?”
李业的灵魂一问瞬间扎入了文赫的心里,是啊,少帅已经和方大帅决裂了,不出一个月,方天仁必然会动用军队来征讨他们,是一个经历过战事的精锐第三师更适合防守,还是一群乌合之众更适合防守,这自然不言而喻。
“我们现在,最要紧的事情就是,快速收集太郡的物资,将这些重要的军事物资全部带走,然后挥师北上,返回我们的邺城。”
“文赫,你知道我们攻打太郡的目的吗?”
“给军队一次历练的机会,然后顺便将太郡的物资尽数夺走,让邺城的底蕴能够再增加一些。”
文赫将那些掉在地上的纸张收了起来,然后放在了另外一个参谋的桌子上,思考一下现在的形式,然后自己应该怎么回答李业。
“嗯,这才是身为参谋应该有的样子。”
一边赞叹着文赫,李业一边对着那个毛手毛脚的小参谋冷哼了一声。
随后就带着几名警卫,出去指挥搬运去了。
……
太郡郡城五十万人,李业遵从方铭的命令,从中挑选自愿前往邺城的青壮,本以为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