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就不是来杀敌的,就是拿来害人的,一点杀伤力都没有。
自己把自己所有的武器都拿了出来,勉强配齐了每个人一把毛瑟步枪,三十发子弹,每个排一挺轻机枪,三百发子弹,每个连一挺重机枪,五百发子弹,每个营三门迫击炮,五十发炮弹,全团十门山炮,一百发炮弹。
自己的枪支和炮是真的拿不出来了,但是子弹和炮弹却是还有很大数量的。
本来方铭自己是不打算把炮拿出来的,但是那两个军校的小子,居然有一个是学火炮的,一个是学坦克的。
于是自己就成立了,一个炮连。这个炮连的两百多人可以说的上是这三千人里面,文化水平最高的了,这两百人,十门山炮,二十个迫击炮。
目光缓缓的从这支初具雏形的军队身上扫过,方铭心中不免升起了一些自豪感。
这支军队是完全属于他的,是他一点一滴拼凑起来的军队。
虽然不是白手起家,但也不差了。
唯一有些遗憾的就是不能立刻调教出一支能征善战的军队。
这支军队的士兵毕竟都是刚刚放下锄头,拿起长枪,火炮的新兵。
不管是素质,还是能力都处在起始点。
唯一的优点就是农家汉子的身体都很强壮,这就是基本,也是最为重要的。
没有强悍的体魄是很难在沙场上生存下来的,也就难以成为一个精锐士兵。
这时,训练已经进行了大约半个时辰了。
进行拼刺训练的士兵们脸上还没有出现多少汗水,动作就变得有气无力了起来。
这可不是好兆头。
一支精锐士兵的基础,就是训练刻苦,基础扎实。
看着台下渐渐有气无力的士兵们,方铭的眉头不由的皱了起来。
“停。”方铭转头对着身后的一个警卫说道。
“遵命。”这警卫应了一声,立刻走下了帅台,吹响了哨子。
一时间,急促的金鸣声响起。
训练场上面的连排长立刻停止了手上的动作,收回拼刺或者准备射击的毛瑟步枪,并且大喝道:“停。”
老兵们身后的新兵们,这才陆陆续续的收回了武器停了下来。
这时,方铭也走下了帅台,从一排排的士兵中间走过。
忽然方铭停了下来,拔出了腰间的勃朗宁,猛的瞄向了前方的一个士兵。
目光凌厉如鹰,枪出如闪电。随着子弹的发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