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现役的B-2轰炸机也是可以携带百万当量核炸弹的,并且它所携带的B-83核炸弹号称是当前世界上最强的核炸弹,长度仅为三米多,爆炸威力相当于接近50个广岛原子弹。
但是,B-2轰炸机可以携带的核炸弹数量是有限的,按照满挂载情况考虑,它最多能携带的核炸弹数量是8枚,而现在,H-20的携带数量是16枚。
整整翻了一倍!
这样的数据看起来似乎并没有多震撼,但如果举一个小小的例子,就知道H-20的核打击力量的可怕了。
比如说,现在有一个国土面积为37.8万平方公里的国家,它悍然发动了一系列的战争,威胁到了世界人民的安全,经过联合国讨论,决定要将这个国家进行人道主义毁灭,那么,需要多少核弹?
历史上,核弹只经过了两次真正的实战意义上的应用,其中第一次是在岛国,投下的核弹爆炸当量为1.5万吨TNT。
第二次也是在岛国,投下的核弹爆炸当量为2.2万吨TNT。
根据数据统计,这两次核打击总共消灭了29.6万有生力量,让80多万当地人无家可归,战后重建工作周期长达数十年----而这还是在该国其他地区没有受到核打击,生产力没有受到根本性摧毁的情况下。
按照这个第二次核打击中当地的900平方公里的总面积来计算,是不是意味着,只需要400枚2.2万吨级别的核炸弹,就能使整个国家毁灭呢?
答桉并非如此简单,实际上,核弹的杀伤面积是随着当量逐渐上升的,在爆炸当量为100万吨的时候,核爆的杀伤面积可以达到150平方公里,相当于一个接近6公里的大圆。
如果按照这个数据,如果要对37.8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进行全覆盖式的打击,就需要3000多枚百万当量的核弹,这对于世界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是难以完成的任务。
但不可忽视的是,核弹爆炸的杀伤绝对不仅仅来自于光辐射、热辐射、冲击波,还有更可怕的辐射云、核辐射污染。
因此,在考虑到这些因素之后,对核弹杀伤力的计算应该引入“最终杀伤力”的概念,在这个概念下,相关的专家普遍认为,仅仅需要15枚左右的百万当量核炸弹,就可以保证受打击地区的存活人数降低到20%以下。
而现在, H-20所能携带的百万当量核炸弹的数量是16枚。
这也就意味着,H-20的一次飞行,便可以将这个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