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漫讶异的张着小嘴,随着那些音符“噼里啪啦”的打入自己耳中,她只感觉有些头皮发麻。
她从五岁开始学习钢琴,到今年已经弹了整整十八年,由于自己学的就是钢琴,又在这方面天赋出众,因此,在她心里其实是有些看不上民乐的,其实不仅是她,大部分她的同行们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心里。
民乐一点都不优雅,也不高大尚。
在大众的潜意识里也是有这样的思想。
比如,五星级酒店的大堂或是高级的餐厅往往会放一架钢琴,偶尔有人弹奏一曲,人们会觉得这很高雅。
但如果换成了二胡,人们一定觉得,这特么是假的五星级酒店,或者说是这家餐厅的老板疯了。
这便是大众的潜意识思维。
不过,这会儿,余漫却从胡烁的演奏中感受到了一股前所未有的力量,那是之前民乐从未给予过她的力量。
她看着胡烁,忽然觉得这男人身上在发光,对于余漫这种文艺范的女生来说,最吸引她们的男人无疑是“才华横溢”的男人。
才华这东西很要命,当它散发出来的时候会遮盖这个人身上的全部缺点,让你只看到他闪光的一面,然后,逐渐沉迷。
余漫心中忽然闪过一个可怕的想法,把她自己都吓得浑身一颤,但也算是借此收敛了心神。
她偏过头,看了看身旁的老师黄玉蓉,这会儿,后者完全是一副呆滞的状态,目光直勾勾的盯着胡烁,脸上是藏不住的震惊。
终于。
胡烁的《赛马》演奏完毕了,随着结尾处的两次爆发,乐曲也缓缓落下……
现场沉默了有两秒钟,随后,爆发出热烈的掌声,还夹杂着几声欢呼。
胡烁收了二胡,还给郝大同:“郝教授,您的二胡。”
“啊?”
郝大同还沉浸在刚刚的旋律之中,直到听见有人喊自己这才回过神,他看着胡烁,眼神中是前所未有的狂热之色。
那目光就好似老光棍猛然撞见了俏寡妇,看的胡烁浑身难受。
“我说我女婿是音乐天才吧,怎么着,这回相信了?”
这时,黄玉蓉开了口,脸上尽是得意之色。
“信了,信了!”
郝大同连连点头,脸上堆满了笑容,随即看向胡烁问道:“小胡,这首曲子你是从哪学来的?”
《赛马》这首曲子,郝大同自然是第一次听,但这么牛逼的曲子想必是出自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