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呀!高某在张大人眼中,居然是如此不堪之人,实在令在下感到汗颜呀!既然如此,那么我也只有为自己辩解一下了!
张大人说我僭越,那么好!我确实在圣旨未到之前,发兵北上,但是张大人可否知道,本官这次北伐乃是圣上亲自恩准,准我有决断之权,而且张大人可曾知道,兵贵神速这句话的意思?
战场之事瞬息万变,蒙古大军已经包围冀州数月时间,城中军民天天都有人活活饿死,每拖上一天,便会有无数人倒毙城中,而冀州城也乃是我大宋旧土,城中军民皆乃我大宋遗民,我岂能坐视他们不管?也可能只有张大人才这么想,他们的死活反正与你无关,他们饿死事小,我是否得到圣上恩准发兵才是最重要的!
高某也不否认自己确实有僭越之嫌,但是为了光复旧土,我身为主帅,却不能不考虑冀州一旦有失,京东能否还被我朝收复的问题,所以我才一边赶路,一边等候圣旨的送达,而吾皇英明,最终还是恩准我率军北上抗蒙,假如圣上不许我等北上的话,那么虽然微臣已经出发,但是完全可以率军返回,故此本官不过只是变通一下罢了!这又有何僭越之举?
当初我出征之前,便蒙圣上恩准,准许我代圣上授官,凡是七品一下地方官员,本官便有权先行授官,然后呈交吏部备案并且奏明圣上批复!
而张大人指责我越权行事,你可曾查实本官在此事方面,有过任何僭越之事吗?本官在授官一事上,可有任何假公济私,不符规定之事吗?假如有,请张大人拿出来呈给圣上,高某自甘受罚!
至于贪墨军饷,本官懒得驳斥于你,你可以去军中查证,我可曾拿过半点不该拿的军饷,中饱私囊过?而且本次出征之后,本官为了激励士气,已经将所有圣上赏赐的钱财,乃至本官的俸禄都作为赏钱,赏于了那些有功将士,而你却说我贪墨军饷,证据何在?
更可笑的是你还翻出本官早年在大冶为官之时,私铸兵器、豢养私兵,那么证据何在?我一个小小的县尉,做这等事情又有何用?假如说有的话,倒也确实如此,本官在大冶之时,便推行弓箭社,并且以弓箭社的乡勇多次剿灭地方匪盗,多次征调乡勇赶赴军前抗击金军,难道这就是我豢养私兵的证据吗?
至于其它的那些你所弹劾本官之事,本官更是懒得反驳,朝中同僚之间礼尚往来,在你的口中却成了买官卖官,那么我来问你,现在的真大人也乃是本官向皇上举荐,包括朝中眼下不少大臣,本官也都曾举荐,你问一下他们,我可曾收受过